本帖最后由 铁观音 于 2009-9-27 20:05 编辑
<Barack Obama才是王道> - 蒋友柏 (http://www.yubou.tw/Content.asp?iblogid=36)
今年農曆過年假期,我因為Tom Brady無法得到一個完美的句點而提不起什麼節慶的心情,也沒有出去拜年,連續幾天都留在家裡,與小孩老婆廝守在一起.兩個小孩遊戲過後累了去睡覺,我人就坐在客廳,無聊地把眼睛定在電視螢幕上.
新聞台播放的大部分都是在報導總統競選活動,而很可能因為過農曆年應景的關係吧,兩邊陣營大部分的活動都是到各地的廟宇去替民眾祈福因而賦予人民一個符合習俗的體驗;在這個體驗的塑型中,他們兩邊比的只是quantity而不是quality;所以,很自然地,誰的宗教支持比較多,誰撞的鐘比較大聲,或誰扯斷的繩子必較多,就成了這個experience有沒有效用的最重要的指標;我在想,假如這樣過年過節到廟裡去祈福就真的能帶來實質的幸福、帶來財富,那民眾自己去participate這個experience應該將會有更大的效果吧.那我建議兩黨候選人,假如這個「到廟裡替民眾祈福的方式」有效的話,那最直接的方法就是送給選民一人一隻「好神公仔」,既符合選罷法,又具收藏性,在過年時還是最in的潮流.
這樣的毫無內容新聞報導,我從過年看到元宵,從元宵看到現在,從一連串的寒流陰雨看到太陽終於露臉,我客廳的電視框內還是一樣枯燥乏味的內容;唯一的不同是這齣戲的動作從祥和的廟宇撞鐘儀式轉換成強壓性的部長宅急配;而語彙也由之前「操作fear」的互相攻擊演化出「耙糞」的記者會口水戰;在競選已進入倒數計時的階段,這次競選品質與格調卻始終沒有改變過.所以,從過年到現在,當我在電視台裡轉來轉去,我最終都轉去看CNN,因為美國也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選戰,整個CNN的節目也幾乎都集中在報導這兩大黨的競選活動上,共和黨的John McCain因為已經以很顯著的差距領先了另外兩個提名候選人,所以新聞的份量反而沒有目前還殺得如火如荼的民主黨來的多,這對共和黨的行銷計劃來說恐怕不是一件好事.
民主黨目前就是前總統 Bill Clinton的老婆 Hillary Clinton和黑人參議員Barack Obama,一個前總統的太太的女性候選人,一個是黑人後裔的候選人,這個具有「種族與性別」的議題本身就充滿話題性和兩種不同體驗的聯想,又加上他們這兩種不同的訴求,現在並沒有任何一方有明顯領導趨勢,雖然Barack Obama影響的州數比較多,Hillary Clinton影響的州數比較少,但因為她所說服的都是如加州紐約州等的大州;所以在選舉人票上先是領先Barack Obama;但是Barack Obama卻在後面急起追趕,連贏了十一州的初選,在選舉人票上反而超前了Hillary Clinton;Hillary Clinton又接著在 Ohio和 Texas扳回兩成,形成精彩的拉鋸戰.因為戰況激烈,這兩個體驗又是美國文化上的第一次(無論是Obama或Hillary出線,都會是美國歷史上的第一次由女人或黑人的總統候選人).所以絕大部份的媒體注意力都集中在民主黨身上,這個現象會讓對民主黨吸引選民的注意力提高,而對他們在今年底與共和黨的總統競選上應該是有幫助的.
這樣的現象可以把它解釋為共和黨在「experience design」比民主黨成功,因為他們很快地就以超高效率將黨內紛爭整合完畢,以逸待勞悠閒地等民主黨內的廝殺;但是從「design experience」的角度來看,民主黨在整個初選過程裡因為創造了「黑人對上女人」 的內部嚴重廝殺,反而搶走比較多的「eye balls」,從這個角度來看,民主黨算是成功的.
【白木註:有關experience design和design experience的名詞解釋,若網友有疑問可以回過頭參考我之前的po文「一路來的跌跌撞撞以及霓裳下的累累傷痕」】
我的英雄偶像Tom Brady在讓我失望輸了那場穩贏的球之後,我心中的空虛正好由另一個這次美國民主黨初選「新誕生的美國英雄Barack Obama」來取代.每次CNN報導Barack Obama的演說,他的聲調、他充滿「hope」和「encouragement」的演說內容,總是能夠讓我配合著陰雨天氣的灰色心情振奮起來.Barack Obama 最有名氣的幾句話,「change」、「hope」、「yes, we can」,其中我個人最喜歡的一句話是「美國不是一個黑人的美國,不是白人的美國,不是拉丁裔的美國,也不是亞洲裔的美國,而是一個種族融合屬於全美國人的美國;這樣的美國不是以膚色以種族,而是以『品格』來作為評斷標準.只有在美國這樣偉大的國家才可能出現.」這就是一個標準的成功的「design experience」所需要的 mission statement.
擁抱熱愛自己的國家、超越種族隔閡、燃起未來希望、少數族群也得融入主流社會然後在主流社會裡再與主流社會的精英競爭(我個人覺得 Obama是用美國白人主流社會的方式和價值觀來和第一等的白人競爭,反而不是訴求他的黑人族群悲情),這幾個Obama的特質和競選策略,應該可以激發其他民主後進國家的選舉體驗.
我這幾天索性坐到電腦前面,用Yutube看了幾篇Barack Obama的完整演說,到他的官方網站去看他的其他演說內容;我雖然不是美國公民,但我還是被他的design experience所感動.看了Barack Obama的幾篇演說之後,我只能承認在design experience上,我們還有極大的進步空間.
說到這裡,一定又有網友來罵我「崇洋媚美」,隨便你們怎麼講,事實就擺在那裡,你要把你自己的心鎖死,你要把自己的耳朵遮起來,你要把自己的眼睛掩起來,我也沒辦法.因為在一個以品牌為競爭利基點的時代,能不能與消費者產生共鳴,決定了你有沒有機會說服消費者花錢購買以及使用你的產品.
從Barack Obama的競選過程和所用的方法,我體會到任何成功的「design experience」都要建立在一個充滿 hope的pleasant experience上.所有的攻擊手法,充其量只是一種以fear為核心的強迫性行銷,選民終會對此感到疲憊與厭惡.
Barack Obama原本只是一名律師,才剛當選參議員,算是華盛頓政治圈的菜鳥;而John McCain 和Hillary Clinton都是華盛頓政治圈的老手,他們都各自有一群最優秀的競選團隊在他們背後支撐他們,就連競選經費也是綽綽有餘;我把他們兩個比喻為「Nokia與Motorola」的競爭,而這兩個公司無疑的都是在mobile handset這個市場裡獲利和市場佔有率表現最好的兩家公司,而當他們站穩市場的頂尖位置後,他們用心經營的就是在原來的基礎上更加精進的「experience design」;但正當他們在享受過去所累積的市場聲譽時,卻突然冒出了一個從沒有做過mobile handset的Apple,而這個Apple用的卻是完全不一樣的市場邏輯,他用的是全新的「design experience」,Apple iPhone才上市幾個月就已經打的Nokia與Motorola滿地找牙;相對於John McCain 和Hillary Clinton的「Nokia與Motorola」,Barack Obama無疑就是那個Apple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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